《向风而行》:言情剧里成长型女主角的蝶变******
作者:钟 玲
不够沉着冷静的女主角,如何对抗歧视、打破偏见,如何通过成长证明自己的过程,或许才是《向风而行》的本意,可惜那些落了俗套的剧情,撑不起它“远大的理想”。
高空飞行,穿越云端,看又飒又酷的女飞行员,在男性云集的飞行界挑战空中极限的女性奋斗故事,应该是一种很热血的体验吧!
但,我觉得好虐!
由王凯、谭松韵主演的现代都市励志剧《向风而行》正在热播中,虽说是一部励志剧,可剧情过半了,我因追剧而被命中的“内伤”还未能治愈。哪怕男女主演都是我尚算喜欢的演员,也令我没办法无视它的缺点——
人设,差!
聚焦民航职场的《向风而行》里,由谭松韵饰演的女主角程霄,是一名以成为女机长为目标的飞行员,剧情为她配备了——过人的天赋、精湛的技术、超凡的能力。原本,这样的女主角应该是“人见人爱”,可是呢,程霄偏偏是那种遇见了就想避而远之的女性角色。
简单地说,就是恃才傲物的程霄在过半的剧情里,用不讨喜都不足以形容她的角色设定,而是令人心生厌恶。她的确刻苦、勤奋、拼命,但也有自负、狂傲、鲁莽的缺点。她的自负程度,是缺乏组织纪律性,以自我为中心,日常性怼天怼地怼领导,以及觉得自己“天下无敌”。具体表现为,男主角顾南亭,从技术层面与她讨论在飞行时她应当考虑的实际情况,她丝毫不作反思就上一波直球怼说自己“我没错!”;公司安排程霄转入客运部面试时,程霄急于证明自己,当众叫板顾南亭“我很优秀”;在澳洲参加集训,面对顾南亭的严格训练与管理,仍是处处怼他,“我很好!”……类似情境,《向风而行》里有很多。
大概是为了强化矛盾冲突,让顾南亭这样一个谦虚、严谨、一切以工作为先的人,遇上程霄这样一个“火药味”十足随时爆炸的员工,可是,编剧大概忘却了,有个性不等于没礼貌,有性格不等于非要成为“杠精本精”。
我当然同意,一个角色要既有血肉也有灵魂,更有其多面性,可是,这样一个总是目中无人、口出狂言、不知分寸的女主角,着实让人喜欢不来!
职场,假!
国产剧里的职场戏,总是对其涉及的职业缺乏深度理解,更经常罔顾职场法则和职业精神给人一种悬浮感,《向风而行》也不例外。
程霄是一个有七年飞行经验的货运飞行员,但她做事莽撞冲动,情绪管理能力差,一副“全世界老娘最牛”的态度,总让人想问,你真的适合当民航飞行员?你如何在飞行过程中保证旅客的安全?没错,成长型女主角的确需要一个转变和提升自己轨迹,但前期何必把她“黑化”成一个职业素养堪忧的人呢?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空姐面试环节,没有背景、身无长物、表现也不出色的女主角闺蜜,只因面试官一句她有亲和力,就被保驾护航进了入选名单。让人不禁质疑,就不能写得合理些吗?上帝的“金手指”如今也流行开给女配了吗?
拒招女飞、蔑视下属、排除异己,习惯性将女职员踩在脚下恨之成泥的领导江部长,让人感到害怕与绝望。如此“出尘绝世”的恶毒男配角,他的小人行径,给人的感觉就是刻意制造了一个凶险万分的职场。
一味地将女主角职场生涯设置得“黑暗”无比,确实提高了她的挫折强度和扩大了她的受虐范围,可纵然一个女飞行员想成功,必然要承受许多行业不成文的潜规则,但无来由地虐却适得其反,这哪像一个真实的职场,这完全是为了男女主角情感的交流而设置的助攻王和工具人啊!
剧情,俗!
《向风而行》,于职场,是看冰与火碰撞的飞行员师徒如何绝地反击?于情感,是看“铁血上司”“魔鬼教员”如何与桀骜不驯的女飞行员徒弟,从“敌对势力”一步步变成“甜蜜情侣”,可是剧中的种种情节与常规套路,已是人们“800年前”就已看腻了的剧本。
大概是担心平平淡淡的剧情很难吸引观众,于是剧中的男女主角又是以“欢喜冤家”的方式相遇。不打不相识的师徒二人,其实竟是从未见过面的房东与租客,早在相遇之前就已靠网络神交;相遇之初总是话不投机,当事人与周边人的“有事不直说”导致顾南亭明明是暖男一枚,却白白当了很久“背锅侠”被误会良久;或许是觉得两个人的爱情不够热闹,于是又编织了“三角恋”,让顾南亭有个青梅竹马的爱慕者……
飞行员这个职业似乎“天生”热血、自带光环,由中国香港TVB出品的《冲上云霄》至今仍然是飞行员行业剧的标杆之作,它有严谨的航飞部分和拥有个人魅力的男女主角及各色人物,有甜蜜的爱情和动人的友情与亲情,以至于多年来都未被撼动经典之作的地位。反观《向风而行》,实在不够“燃”,把讨人厌当桀骜不驯——人设拉胯;专业航飞领域没有深入了解行业内情让人“涨知识”——职场悬浮;古早模式的言情戏没有惊喜——情感无趣。无论曾对飞行员有着多么难以言说的情怀,也被这不够可爱的女主角,不够真实的职场戏,不够新鲜感的剧情,所劝退。《向风而行》在前半场败掉的好感,纵使王凯饰演的男主角顾南亭有一定的角色魅力,也无法拯救。
但也不可否认,《向风而行》里有反映现实生活真实的一面——
女性在职场中的种种劣势。
因性别歧视,因刻板印象,女性被认为没有男性的工作能力强,职业分隔上女性被认为不适合某种工作。剧中,身为领导的江部长,从心底蔑视未婚未育的女飞行员,在程霄从货运部转场客运部的过程中,她两次三番被他视为“弃子”。尽管有男女平等意识的顾南亭保下了程霄,她也未能摆脱被江部长莫名其妙地打压、针对的处境,即使她的成绩格外出色。
而在戏外,真实的生活经历告诉我们:女司机不管驾驶水平如何,一概被认为是“马路杀手”;女飞行员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是凤毛麟角。更不要提,现实中与程霄一样未婚未育的女性,在职场被无情打压的遭遇,并不是特例。
能以女性视角,关注女性在职场里无端接受的职场潜规则,以及女性无法与男性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与尊重,其投射出来的是现实社会中女性面临的职场生态,且不仅仅是在民航职场领域。这大概是这部原本根据一本言情小说改编的励志剧里,唯一能让人有所共情、有所思考的地方。
不够沉着冷静的女主角,如何对抗歧视、打破偏见,如何通过成长证明自己的过程,或许才是《向风而行》的本意,可惜那些落了俗套的剧情,撑不起它“远大的理想”。多想看到啊,以飞行员这个特殊行业刻画女性职场困境的《向风而行》,用程霄的蝶变之路去力证“飞行能力和性别没有关系,只和个人有关”,说到了,也做到了。
事实呢?理想丰满,效果骨感。(钟玲)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